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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依据: 国务院令第261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二、三条
二、审批对象: 审核设立,变更从事娱乐场所的经营单位
三、审核内容 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娱乐场所审核合格书》、进行《娱乐场所审核合格书》的年检管理。 受理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有关事项的变更登记。
四、审批条件; (一)有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 (三)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 (四)娱乐场所的安全,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娱乐场所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顶点设立.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并不达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活动: (一)因犯有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赌博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走私,贩卖,运输,制
造毒品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国家禁止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五、应交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娱乐项目,经营范围及经营地址);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经营场所的环境评估报告; 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管人员的姓名,住址及基本情况; 5、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6、场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 7、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8、消防审核意见书。
六、办理程序.时限 (一)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办理程序 1、申请人先取得当地环保部门对经营场所作出的符合开办条件的环境评估报告; 2、申请人将申请文件交我局文化市场办公室,若文件齐全,符合规定形式,予以受理;若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我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料核验并失地检查,审核合格的,发给《娱乐场所审核合格书》。 4、申请人持批准文件到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 5、申请人持《娱乐场所审核合格书》、《卫生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放可开业。 (二)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人员、经营范围、娱乐项目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部门审核,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